新闻热线 0551-2643122   投稿邮箱 admin@aqscxjw.gov.cn 邮箱
用户名: 密码:
设为首页  加入收藏
网站首页 | 综合报道 | 宣教动态 | 事故信息 | 法规标准 | 安全技术 | 职业卫生 | 事故案例 | 安全管理
注安考试 | 应急救援 | 安全培训 | 焦点关注 | 安全文化 | 安全常识 | 企业安全 | 社区安全 | 经济政策
安 全 月 | 宣 传 品 | 煤矿 | 非煤矿山 | 化工 | 烟花爆竹 | 建筑 | 机械 | 电力
消 防  |  交通  | 特种设备 | 工伤保险 |  下载  |  博客  |  论坛
主管:安徽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主办:安徽省安全生产宣教中心    主管:安徽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主办:安徽省安全生产宣教中心    主管:安徽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主办:安徽省安全生产宣教中心
本站搜索:
新闻排行榜  
1 国家安监总局 公安部 国家煤监局通报“6·21”特别重大...
2 凤阳爆炸案10人被批捕
3 安徽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知识竞赛全省决赛现场
4 安徽省政府召开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 黄海嵩主持会议并...
5 安徽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知识竞赛全省决赛在肥举行
6 安徽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知识竞赛全省决赛颁奖
7 国家安监总局召开《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》宣传...
8 省暨合肥市举办第八个“全国安全生产月”咨询日活动
9 加强中小学生夏季安全教育
10 省安全监管局举办安全科技活动周
11 省总、省安监局和省文联对我省职工安全文艺汇演节目进行评选
12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
关于组织开展安全监管部门“五五”普法和行政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[2010]
字体大小: [大]   [中]   [小]
  2010年07月21日  点击数: 107  来源: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  撰稿人:

 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安全监管部门“五五”

普法和行政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

安监总厅政法〔2010〕23号
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:

  为深化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动,把安全监管行政执法工作落到实处,提高行政执法的规范化、标准化水平,根据中央宣传部要求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(以下简称总局)2010年工作要点,决定于2010年5至9月对安全监管部门“五五”普法和行政执法情况进行检查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  一、对象和目标

  检查部分省、市、县三级安全监管部门“五五”普法和行政执法工作有关情况,交流安全监管普法和执法工作经验,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,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或措施建议,进一步提高安全监管部门行政执法的整体水平。

  二、主要内容

  在2008年和2009年省际互查的基础上,2010年普法和执法检查的主要内容是:

  1.“五五”普法工作开展情况;

  2.2009年以来重特大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;

  3.行政执法文书的使用情况。

  具体检查内容参照《安全监管部门“五五”普法和行政执法检查指导标准》(附件1)。

  三、组织和时间安排

  1.检查工作由总局统一组织和领导,抽调部分省级安全监管局(以下简称省局)负责同志带队,组成2至4人的检查组,代表总局对其他省局进行检查。具体分工见《安全监管部门“五五”普法和行政执法检查分组表》(附件2)。

  2.检查时间为2010年5月1日至9月30日。具体时间由各检查组与被检查省局商定,并报总局政策法规司备案。总局视情况派人对检查工作进行督促指导。

  四、步骤和方式

  1.开展自查。被检查省局对照检查内容进行自查,并准备书面汇报材料和有关文档、行政执法案卷。

  2.组织检查。检查组听取被检查省局的工作汇报,查阅有关文档和执法案卷,按照标准实施逐项检查。根据工作需要,检查组可以深入被检查省份的1至2个市(地)或者县级安全监管部门或者生产经营单位,实地了解基层安全监管部门开展行政执法工作的情况。

  3.反馈情况。检查结束后,检查组要向被检查省局反馈检查情况,指出存在的问题,提出意见和建议。同时,检查组要将检查情况形成书面报告,于9月30日前直接报送总局政策法规司。

  五、工作要求

  1.提高认识,加强领导。检查工作是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的重要内容,是保障安全监管行政执法工作保质保量完成的重要环节。各有关省局要将检查工作纳入今年工作的重要内容,切实加强领导,责任到人,抓好落实。

  2.实事求是,保证质量。要依法依规,严格按照检查标准深入细致地开展检查工作,认真总结“五五”普法和执法工作成绩和经验,保质保量地完成检查任务,坚决防止形式主义。

  3.检查组要精干高效,轻车简从,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。被检查省局要认真配合检查组工作,统筹安排好有关自查和受检工作。

  附件:1.安全监管部门“五五”普法和行政执法检查指导标准

     2.安全监管部门“五五”普法和行政执法检查分组表

     3.关于组织开展“五五”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(司发通〔2010〕10号)

 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

  二○一○年三月一日

友情链接 安全与法  中国安防产品网  中国电力建设网 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 国家安科技术研究中心  中国电力安全网  中国安防网  中国化学品安全网
关于宣教网 | 招聘英才 | 帮助中心 | 广告服务 | 合作加盟 | 网站声明 | 网站律师 | 联系我们
安徽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网 版权所有,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
Copyright©2010 by www.ahaqscjyw.gov.cn. all rights reserved 浏览本网主页,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*768